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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法规(EU) No 10/2011

(EU) No 10/2011法规规定了关于塑料材料和产品在与食品接触时迁移物质的限制。这些材料和产品包括塑料容器、封口材料、塑料包装膜以及其他用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

 

 

(EU) No 10/2011是欧盟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法规,旨在确保这些材料在接触食品时不会释放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以下是关于该法规检测的一些主要内容和要点:

  1. 法规背景
    • (EU) No 10/2011法规规定了关于塑料材料和产品在与食品接触时迁移物质的限制。这些材料和产品包括塑料容器、封口材料、塑料包装膜以及其他用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
    • 欧盟通过该法规来确保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并保护消费者免受塑料材料可能迁移的有害物质的危害。
  2. 标准和要求
    • 法规详细列出了特定的化学物质,包括溶剂、塑化剂、抗氧化剂、催化剂等,并规定了每种物质的安全限值。
    • 这些限值是根据最新科学研究评估和毒性数据确定的,以确保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
    • 食品接触材料必须符合适用的迁移限量,即被允许从产品中迁移到食品中的特定物质的限定量。
  3. 测试方法
    • 制造商和供应商需要进行适当的测试来评估食品接触材料的合规性。
    • 测试方法通常涉及模拟实际使用条件下的食品接触,并使用适当的分析技术来测量迁移物质的含量。
    • 这些测试方法必须符合(EU) No 10/2011法规中列出的标准。
  4. 主要检测项目
    • 总迁移量:测量塑料材料和制品中能够迁移到模拟食品中的物质的总和。对于预期用于婴儿或儿童使用食品的塑料材料或制品,限量要求更为严格。
    • 特定迁移:针对某种特定物质进行测量,其限值根据该物质的毒性和可能的食品暴露水平来确定。
    • 初级芳香胺(PAAs)迁移:对于受REACH附录XVII第43条管控的PAAs,每项PAA迁移量不得超过0.002mg/kg;对于不受管控的PAAs,PAAs迁移总量不得超过0.01mg/kg。
  5. 法规更新与修订
    • 欧盟委员会已对(EU) No 10/2011法规进行了多次修订,以适应最新的科学研究和消费者保护需求。
    • 例如,2023年7月12日发布的修订法规(EU) 2023/1442,对邻苯类塑化剂的要求进行了加严,并更新了授权物质的清单。
  6. 符合性声明
    • 食品接触材料在满足所有欧盟相关法规后,需要编写符合性声明(DOC),以便能够出口到欧盟市场。

综上所述,(EU) No 10/2011法规为欧盟市场上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安全性提供了严格的检测和监管要求,确保消费者能够安全地使用这些产品。

食品接触材料包装材料全球各国的法规要求及检测方法可以归纳如下:

一、法规要求

  1. 欧盟(EU)
    • 框架法规:EU 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
    • 针对不同材质的具体指令或法规,如:
      • 塑胶:(EU) No 10/2011
      • 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
      • 陶瓷:84/500/EEC
      • 橡胶:93/11/EEC
    • 要求产品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MP),不可释出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成分,不可导致食品成分产生不可接受的改变,以及不可降低食品的感官特性。
  2. 德国(LFGB)
    • LFGB(LMBG)是《食品、日用品和饲料法》的简称,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的基本法律文件。
    • 感官测试是LFGB特有的项目,要求更为严格。
  3. 法国(DGCCRF)
    • 除符合欧盟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外,还需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如DGCCRF 2004-64和French Décret nº2007-766。
    • 法规对硅胶材料中的过氧化值测试、有机挥发物总量、有机锡化合物测试等有特别要求。
  4. 美国(FDA)
  •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联邦法规法典》(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中的21CFR部分。
  • 重点要求
    • 食品包装材料需要按照GMP(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生产。
    • 材料必须使用符合21 CFR 170-189法规中批准的物质。
    • 新材料必须经过FDA审核和认可才可进入市场

      5. 中国(GB)

  •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在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了GB4806.1~11系列标准,针对不同材质制定了详细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
  • 还出台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

      6. 日本(LWA 370)

  • 管控范围包括橡胶、金属、玻璃、陶瓷、珐琅瓷釉、塑料、纸张、有机涂层、木材类等。
  • 不同测试材质有不同的测试项目。

      7. 韩国(KFDA)

  • 韩国标准是参考欧盟标准修订的。

二、检测方法

  1. 感官测试:如德国LFGB特有的项目,主要评估气味和味道。
  2. 迁移测试:包括全面迁移测试和特定迁移测试,以评估材料中的成分是否可能迁移到食品中。
  3. 重金属测试:如铅、镉、镍、铬等的测试,确保这些有害物质不会释出到食品中。
  4. 微生物测试:如大肠菌群、致病菌等的检测,确保食品接触材料不会对食品造成微生物污染。
  5. 其他特定测试:根据材料类型和用途,可能还包括荧光性物质、脱色试验、干燥失重、灼烧残渣、正己烷提取物等测试。

以上是对食品接触材料包装材料各国法规要求及检测方法的简要概述,具体要求和检测方法可能因材质、用途和具体国家法规而有所不同。